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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猪在美国数量达到六百万,每年花70亿管控,哪为什么不直接开吃呢?
野猪原产于欧亚大陆,是一个古老的物种。经过千百年竞争、进化、繁衍,适应了除苦寒地带之外的所有环境,具有食物庞杂、繁殖力高、抗病力强、皮糙肉厚、攻击力惊人、鲜有天敌等特点。民间俗语“一猪、二熊、三老虎”,将其置于于猛兽狗熊、老虎之前,其战斗力可见一斑。
美国气候温和、植被茂密、物产富饶、人民富足,人们肉食以牛、羊、鸡、海鲜为主,家猪尚排不到桌面,何谈野猪?
家猪为野猪的驯化品种,在中国之所以大受欢迎,除了脂肪厚、热量高,能为人体通过充裕的能量之外,还在于肉质鲜美。但野猪不一样,它们常年奔波于山林、田野觅食,进化出一身“钢铁”铠甲,皮厚毛长,寻常刀枪奈它不得;它们善群居,集团攻击力鲜有匹敌,捕获不易;其生命期可达二三十年,体内毒素积累过多,食之有害无益,加之肉质粗老,口感亦不佳;未经过***,腥臊之气浓郁,尤其公野猪,煮熟后令人闻之作呕。
美国是法制社会,一切以规矩行事,不可任意妄为,包括捕杀野生动物。
总体上美国的生态环境很好,野生动物非常多,与人类和谐共处。以前在北卡时,单位的湖边和院子里常有鹿、加拿大鹅,有一次家门口还出现了像白天鹅一样的动物,还有很大乌龟。当时刚去美国,告诉国内的朋友,她说:煮汤喝了。
晚上开车最怕撞上鹿了,路边处处有小心鹿的标记,撞坏了车保险要涨。我先生同事的老婆是个北京妞、女汉子,一次听说附近撞了鹿,她拿上刀取了些肉,烹饪了吃,结果告诉大家,以前皇帝奉为神兽的鹿肉并不好吃。
到一个环境超好的湖边钓鱼,总想着野生该多么好,没想到湖边告示,不是所有的野生都好,这个湖中的鱼某一种成人超标。
和鹿一样,美国的野猪非常多,***耗费巨资来消灭野猪,但是没有人愿意吃野猪肉。
美国人不喜欢吃野猪肉,主要是因为野猪肉土味重,也跟美国人的饮食习惯有关,他们喜欢吃牛肉、鸡肉、来事刺的鱼,动物内脏绝对不吃。
同样也有鲤鱼,在美国泛滥成灾,每年花巨资去消灭。
一说到美国野猪泛滥成灾的问题,国内的很多吃货们都会垂头顿足,恨不得跑去美国帮美国人解决几头。
对于吃货们来说,野猪那可是不可多得的珍品,只是碍于野猪在国内有着二级保护动物的地位,这些吃货们才不得不只能空流口水。
而在深感可惜的同时,很多吃货们脑海中也经常会浮现起一个疑惑,那就是疑惑在国内被吃成保护动物的野猪为何会在美国泛滥成灾?美国人难道都不吃的吗?
对此,我觉得大家都想的太简单了。
大家别看野猪有着一个猪字就觉得它们是一群任人宰割的动物,实际上,它们的战斗力非常强悍。
如果赤手空拳,人很有可能会在野猪面前丧命。
在前些年,国内就出现过野猪把人拱死的新闻。
它们一头头皮糙肉厚的,性情凶猛得跟老虎一样,又哪是人赤手空拳打得过的?
即便是老虎,也不一定愿意招惹野猪,在森林里老虎如果遇到了野猪,一般情况下也是会避而远之,不会将其当成首要猎物,要不然即便***成功,自己也得元气大伤、伤痕累累。
因为野猪的皮实在太厚了,所以如果只有***的话,很能拿野猪怎么样。
阉猪,我在生产队务农时见过,当时生产队猪棚养了数百头猪,其中也养了公猪和母猪,当时的小猪是猪自己繁殖了,是为了降低成本。小猪长到廿多斤时,由志清,一个大高个来给小猪动手术,他的父亲是沪郊有名的牛医生,对猪也是触类旁通,给儿子传授了这些技术,也不知他是乍弄的,挣扎的小猪在手里几下一弄,膝盖一顶,小猪就挣扎不了了,然后在左后腿前的猪肚上开了个口子,取出两粒"花籽"肉样的东西,这样阉猪"手术“完成了,手一松,那小猪就撒腿跑得无影踪了。如果一头母猪一窝只生四只五只,生得少,那母猪是要被宰的,每个社员都可分一点,那时劳功辛苦,也没有什么副食品,煮煮都吃了,只是有臊味,没听说哪家把臊母猪肉扔了。
具有生育能力的野猪是有臊味的,不适宜食用,但如果那位厨师具有去臊的技术,那当别论。持别是那些野公猪、野母猪,臊味特重,根本不能食用。对于美国的野猪,加以引进,与国内野猪和家猪杂交,用以改良猪猡品种,提高猪肉品质,当可以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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