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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邑制度是什么,起源何时?
其一:食邑制度
即古代君王分封给大臣、皇室贵族、诸侯,诸侯再向下分封的土地,并且享有该土地内“税收、征兵世袭等”权利。
其二:起源何时
最早起源于“桐叶封地”
当年周武王建立周,不久便死了,其子姬诵继位我就是大家熟知的“周成王”,因为年龄比较小,便由周公姬旦***朝政,后来唐国发生了叛乱,周成王便派周公去平叛,周公大胜,周成王自然很开心。
此时,恰巧和自己弟弟姬虞正在游戏,开心之余,把梧桐叶剪成玉圭的形状(玉圭是啥?分封诸侯的信物),对开玩笑对弟弟说“我把玉圭给你,封你去做唐国的诸侯”,不曾想史官在旁对周成王说“君无戏言”,于是玩笑也只能被当真将唐国封给了姬虞。
这便是封地(食邑)的由来。
其三:食邑发展小结
食邑,又称***邑、***地、封地,是古代诸侯封赐给自己手下卿、大夫们的田邑,同时也包括土地上的劳作者。卿、大夫们世代以***邑为食禄,故称为食邑。
食邑制度从周朝大肆分封诸侯开始盛行,哪些依附于诸侯的卿、大夫们因功授赏,获得食邑。诸侯为了让他们更好的服侍自己和自己的子孙,便允许他们世袭罔替,并指望他们的子子孙孙也和他们一样忠心服侍诸侯王室,以保江山永固,可以说是煞费苦心。
战国时期,卿、大夫们为了捞取更大的利益,互相攻击、兼并,食邑世袭的制度被打破。我们就拿晋国来说,公元前636年,流亡在外十九年的晋文公为了答谢手下的拥戴之功,拿出九城之地来赏赐多年追随自己的手下,自己留有四十城做为王地。而到了公元前438年,晋幽公只拥有二城之地,其余土地都到了赵、魏、韩三家世卿手里。
到了秦朝时期,取消了分封制,国家管理***用郡县制,实行了近八百年的食邑制度土崩瓦解。
大家好我是峰哥看历史!食邑,简单来说就是君王将某一地区的税收赏赐给有功的臣下,让这些人可以衣食无虑,没有后顾之忧的为朝廷效力,且这些赏赐的土地基本是可以世袭罔替的,子子孙孙不论痴傻还是愚钝,都将会是荣华富贵在身,这也是对立功之人最高的封赏。
食邑制又叫做食封制,而食邑亦可以称之为***邑、***地、封地。其盛行于西周时代,最早是周王以分封制的形式,将大面积的土地赏赐给大功者或宗室宗亲的,使其裂土分疆拥有自己的王国。后来士大夫阶级和权贵阶级的日渐增多,逐渐演变为小地域的分封,但由于其并没有被授予独立的建制权利,而只是享有该地区的部分统治权,食邑制便是由此产生。
食邑者又被称之为封君,其食邑土地内的百姓被称之为封民,封君享有封地内封民衣食住行等赋税收入的拥有权,同时,封户还必须承担国家层面的征召徭役等义务。而在春秋战国时期,大封君基本都会豢养附庸自己的食客,甚至可以左右朝堂政令和国家命运。如在《史记·孟尝君列传》中记载:“孟尝君时相齐,封万户于薛。其食客三千人。”
后来由于周王室失去对天下的控制权,诸侯群起,相互攻伐,土地兼并严重。食邑的世袭制度被逐渐打破。秦始皇一统六国后,封建体制以郡县制替代分封制,虽然食邑制被保留了下来,但是特权却被大幅度削弱,受封之人不再享有土地的绝对统治权,只享有受封土地上耕地和人口带来的赋税权,即只享受这片土地带来的财富,这是为避免受封之人一旦形成独立的军政财权后,对中央***造成严重威胁。
一直到唐玄宗时代,由于食邑制受惠之人年年增加,国家可征税的土地逐年减少,造成国家财收逐渐递减,为此李隆基将自主征收封地赋税,改为国家代替征收,再由食邑之人领取的方式。同时,降低食邑封地实际领取比例,即食邑为1000户者,自主收税为1000两,改制后则只可领取500两。这一举措极大的提高了国家财政收入。虽然权贵阶层有所不满,但可领取的食邑收益依然相当可观,并没有因此受到致命影响。
到了北宋时期,为了避免出现唐朝中后期各地节度使权利过大,不受中央控制而形成的尾大不掉局面,对食邑制的领取比例再次降低性调整,实际到手不足原来的十分之一。之后到了宋神宗时,国家大改革,食邑制沦为了一个与官职大小挂钩的荣誉制度。不过也并没有完全没有利好,通常在赏赐食邑数后,会以一次性高低数量的金银珠宝来封赏替代。
中国的食邑制度起源于分封制度,封爵和食邑是相结合的。通俗一点说,王朝统治者皇帝、王或者诸侯在取得统治权后,为了使自己的权利更加牢固,他们想出了一个法子,给那些扶持帮助自己的人划分一块地区,这一地区的山川河流、百姓都归属一个人,这个人是权力利益相关者(有功之臣或者外戚)。这块地域的产出、管理归属这个人,也即是早期的食邑制度。(春秋初期诸侯国图)
食邑制度起源于分封制度。在商代就有分封制度,因此食邑制度在商代已经有了,不过史书记载非常少,缺少证据。(战国后期诸侯国地图,周王室只有弹丸之地了)
比较盛行分封、食邑制度流行的时期应该是西周时期当时分封了众多的诸侯,这些诸侯都有封地(食邑)。食邑的百姓都要按时向这些诸侯纳税和服徭役,养活这些诸侯。
西周时期食邑制度在初始阶段,诸侯各国以及诸侯的下级都有很多封地,按照地域来进行分封。西周时期的王室成员大都分封了战略要地和较好的地区,譬如晋国、虢国、鲁国等,一些有功之臣如姜子牙被分封在贫瘠的齐地,诸侯分封是有区别对待的。
此时的食邑制度中,被封食邑的人对食邑有绝对的控制权,财力、物力、人力都在掌握之中,这无疑会产生一个比较坏的影响。战国时期诸侯互相兼并,形成了所谓的“战国七雄”,最终秦国统一天下,周王室和诸侯灭亡。
两汉时期,食邑制度得到一定的遏制,发展成为只有刘姓的宗室才能封王,有封地。“七国之乱”后,汉朝皇帝加强了对诸侯王封地的控制,派遣官员监控,诸侯国的军队和财政大权在中央手中。“推恩令”(列分诸侯王封地,诸子都有继承权)的实施,更是将诸侯国对中央的威胁降到了最低。(唐太宗贞观改革,食邑制度大缩水)
唐太宗时期是一个明显的分水岭,食邑制度的改变非常大。西汉时期封食邑的功臣诸如萧何、张良、曹参都有万户之多,到唐朝时期,分封的食邑大缩水,唐太宗的大功臣兼外戚长孙无忌是凌烟阁第一功臣,他的食邑只有1300户,尉迟恭、房玄龄也是1300户,秦琼、程咬金的食邑是700户,很多凌烟阁功臣的食邑只有300户。
此时的食邑已经没有明确的封地了,只是每年国家按照食邑数折算成现金、财物给这些功臣,这是除了正常工资以外的收益。功臣们的食邑只是折算财物,对食邑根本就没有什么控制权了。
总之,唐太宗就是一个指导思想,控制功臣们对食邑的控制权,只得到财力。
宋朝宋神宗时期又是一个明显的分水岭。宋初时期,食邑还是有的,食邑每户折现金,这时连财物也控制的非常严。《资治通鉴》记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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